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2〕1号)以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参评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网络或者电话方式反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胡文涵、吴艺婷、吕睿鑫
电话:010-8237 8180/8275
邮箱:hzbx@cdgdc.edu.cn
附件:广东省各机构和项目公示链接地址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