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住宿费退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2019级学生本学年已收取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按相应收费标准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
二、由于上述退费工作涉及学生人数较多,学校将分批次办理,并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具体退费方式:学校将款项退至学生入学时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一卡通银行卡)。
四、其他收费、退费相关事宜详见学校内网通知。
计财处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