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精神,现将我省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有关材料包括异议的具体内容、相关证据以及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并确保实事求是、内容清晰、线索明确。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969178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30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