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
①2023年起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②2022年12月31日前,疫情严重地区中小学等教师可上岗再考证;
③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④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⑤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
Gao Kao Zhi Tong 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