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有关要求,经专家组考核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合各类型考生测试实际情况,最终公布高水平艺术团校考入选资格6人,其中优秀考生5人,合格考生1人;公布替补入选资格6人(美声、琵琶、竹笛、小提琴分别按递补次序排序),高考录取时根据空缺情况严格分小项依次递补。其中优秀政策为达本一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高水平艺术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合格政策为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考生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上海考生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含),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高水平艺术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则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执行。
现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4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与我校有关部门联系。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4395708,校监察处电话:025-84396827。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资格名单在我校公示结束后,将上报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集中公示,并报有关省级招办审核备案,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我校网站公示期满后,学校会通知获高水平艺术团校考入选资格考生与我校签订拟录取协议;待阳光高考平台上传成功后我校会通知替补入选的考生签订替补入选拟录取协议。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所有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查询个人成绩。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