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及《天津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天津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校组织了专家评审,现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月20日至7月24日(艺术测试合格线为89.4分),所有考生均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自己的艺术测试成绩。
优惠政策解释
A: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可获得降2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满足该优惠政策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江苏考生选测科目须达到1A1B及以上。
B: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分数达到相应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一定分数(含)即可录取。不同省份分数要求如下:北京、浙江40分,天津60分,上海30分,山东50分,海南130分。
获得A、B档优惠的考生,录取时均满足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如学生高考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最低要求将参照其执行。考生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专业,详见简章专业列表。最终以学生高考所在省份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招生办公室或艺教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22-27403794(纪委),022-27405486(招办),022-27406480(艺教中心)。
本名单将随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方能获得相应优惠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