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福建、北京等地陆续公布了本省的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度检查结果。据各省的检查结果显示,在参与此次年检的民办高校中,大部分高校的检查结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但还有个别高校评分为不合格。
根据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部分省份相关规定,出现“不合格”或连续2年以上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1至3万元的罚款、可视情况调减其下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11月7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广东省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结果。据检查结果显示,参与此次年检的50所民办高校中,有2所高校的检查结果为优秀,42所高校评分合格,6所高校评分基本合格。
从近7年广东民办高校的年度检查结果来看,珠海科技学院是全省唯一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的民办高校;广州理工学院继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两年获得年检“优秀”之后,2023年度再续辉煌。
虽然近7年来没有高校在年检中被评为“不合格”,但却也有5所高校已经在最近2年被连续评为“基本合格”,它们分别是: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私立华联学院、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此外,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自2018年度至今,已经连续6年被评为“基本合格”。
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广东省教育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且自年检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学校申报省民办教育各类专项资金及其他表彰奖励的资格。对年检“不合格”或连续2年以上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可视情况调减其下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9月12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了福建省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结果。据检查结果显示,参与此次年检的36所民办高校中,有26所高校评分合格,10所高校评分基本合格。
从近5年福建民办高校的年度检查结果来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等14高校连续5年保持“合格”。
目前,已连续2年及以上被评“基本合格”的有厦门演艺职业学院(5年)、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5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4年)、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年)、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年)、漳州理工职业学院(2年)、武夷山职业学院(2年)。
5月17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云南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结果。据检查结果显示,参与此次年检的21所民办高校中,有16所高校评分合格,5所高校评分基本合格。
从近5年云南民办高校的年度检查结果来看,唯有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在2020年度被评“优秀”的民办高校。
目前,有可能面临整改、缩招甚至停招风险的是昆明艺术职业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已连续5年被评“基本合格”了。其次是云南新兴职业学院,连续3年被评“基本合格”。而云南商务职业学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也于2023年度被评“基本合格”。
10月30日,贵州省教育厅公布了2023年度贵州民办高等学校年检结论。据检查结论显示,参与2023年年检的16所民办高校中,有15所高校评分合格,1所高校评分基本合格,为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由于官方未公布2022年度民办高校年检结果,故无法判断该校是否已连续2年评分为“基本合格”。
具体情况如下:
10月17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2023年度河南民办高等学校年检结论。据检查结果显示,参与此次年检的33所民办高校中,均为合格。
具体情况如下:
7月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公布了2023年度北京民办高等学校年检结论。据检查结果显示,北京市15所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均为“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5月24日,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2023年度陕西民办高等学校年检结论。据检查结果显示,参与此次年检的33所民办高校中,有2所不确定年检结果等次,分别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连续2年被评为“基本合格”,而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更是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对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学校,省教育厅将约谈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
具体情况如下:
6月20日,山西省教育厅公布了2023年度山西民办高等学校年检结论。据检查结果显示,参与此次年检的11所民办高校中,有4所高校被评为“基本合格”,分别是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其余均为合格。需要注意的是,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这3所民办院校已经连续2年被评为“基本合格”,或面临缩招风险。
具体情况如下:
民办高校年检是依法加强对民办高校规范化管理、提升民办教育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年度检查结果对各民办高校的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各省发布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多地明确年检结果与发展资金、招生计划、项目申报和单位评优等挂钩。
2022年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年检结论为“合格”的,全额拨付按要素分配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原则上当年度招生计划不增长;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要素得分减少20%;从严控制申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竞争性项目的通过率。
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原则上当年度招生计划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扣减不低于5%;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要素得分减少100%;不得申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竞争性项目。年检结论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当年度暂停招生。
2021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
对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的民办高校,省教育厅在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招生计划、科研立项、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和鼓励,“优秀”等次优先考虑。
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省教育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且自年检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学校申报省民办教育各类专项资金及其他表彰奖励的资格。对年检“不合格”或连续2年以上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可视情况调减其下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许多《办法》中还规定,民办高校对于出现的问题需要尽快整改。例如上海市就规定,民办高校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当在当年整改完毕(学校名下占地面积、学校名下建筑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宿舍面积等问题除外);当年未完成整改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和整改方案。
近年来,民办高校年检工作越来越成为各省教育厅和各市、区教育相关部门的工作重心。
例如,2023年福建省教育厅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到:加大民办教育监督管理力度、引导民办学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完善民办高校年检制度,以检促管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
为了更好地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工作,最近几年,很多省份都对旧的民办高校年检办法实施了修订。修订内容大多聚焦在民办高校出现的新问题上,更加科学严谨地指导民办高校年检工作。修订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点:
黑龙江:对检查指标和检查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列明了具体分值。
广东:按照新法新法新政要求,完善年检的主要内容(第四条),增加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师生权益保障等。
山西:增加了“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要求学校每年度应委托第三方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增加了“学校教育教学等基本办学设施的验收和投入使用”内容。
广东:将“5个必达指标6个一般指标”修订为“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增加当前国家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如: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校章程制定等等。
山西:增加了8个“二级指标”的指标观测点内容;增加了2个重点关注情形;修订完善了1个一般关注情形和1个重点关注情形的表述。
广东:增加广东内容。新增三级指标,包括:组织生活与组织保障、过户比例、章程建设实施、防疫卫生要求、教学管理等。
上海:进一步细化年检结论应用方式。通过通报、约谈、专项培训、督导检查等方式,具体指导学校加强整改年检中发展的问题,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提高民办高校办学规范性。进一步细化了不同年检结论的学校,在招生计划、资金支持、补偿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政策。
山西:修订了“基本合格”“不合格”结论与年度招生计划挂钩表述。取消了对年检“优秀”和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学校,下一年度免“专家组核查考评”的程序。
从各省和直辖市的修订内容来看,民办高校年检越来越严格、评价指标越来越科学、评价维度越来越丰富是大势所趋。民办高校管理者在管理学校期间需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培养质量状况和思政建设情况,让学校从办学质量到思想建设都有更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