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点击进入)进行查询。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5分。
现将入选资格和入选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92-2188888(招生办),0592-2186219(监察部门)。
厦门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和入选专业名单.pdf(如果文件无法打开,请先安装PDF阅读器)
入选资格考生在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方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录取规则
(1)浙江、上海考生
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段线上47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3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的作相应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以内(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专业为我校确定入选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
注: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④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