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时间将持续更新)
3月17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印发《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对安全有序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原则上3月25日前恢复正常教学。
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4月10日前返校复课。
普通本科院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4月20日前有序返校复课。
高中、初中其他年级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视疫情形势,由属地政府确定开学时间。
高职院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时间,由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普通本科院校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时间,按照“一校一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