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7号)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市教育局审核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议审核,推荐2025年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全国示范性学校广西艺术学院等17所学校申报(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12月1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推荐的学校名单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实名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个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5815236,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
附件:2025年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全国示范性学校推荐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2025年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全国示范性学校推荐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1 | 广西艺术学院 |
2 |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
3 | 南宁市第四中学 |
4 | 南宁市桂雅路小学 |
5 | 柳州市公园路小学 |
6 | 桂林市复兴学校 |
7 | 梧州高级中学 |
8 | 北海市海城区第六小学 |
9 | 钦州市第五中学 |
10 | 贵港市荷城第三初级中学 |
11 | 玉林市北流永丰初级中学 |
12 | 百色市第一小学 |
13 |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小学 |
14 | 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五小学 |
15 | 来宾市翠屏小学 |
16 | 崇左市江州区第六小学 |
17 | 钦州市卫生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