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关于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增补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17号)要求,经自主申报、组织审核,按照增补条件,结合我区现有基地设置、遴选指标要求及区域布局需要,综合评定拟推荐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桂林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师范学院、贺州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大学、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2所高校增补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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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