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文:多所大学附属医院“摘牌”

2022-12-07 10:25 软科 评论

又一地发文,一批大学附属医院没了!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值得关注的是,关于规范高校附属医院设置方面,通知中指出,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符合跨省设立分院区有关规定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


通知明确,各有关高校对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予以摘牌,不得再新增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省、市属高校(包括民办高校)设立附属医院的数量一般不超过15家。原则上,1家医院只能被认定为1所本科高校的附属医院。


图片


作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的重要基地,高校附属医院的建设与管理,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叫停“圈地式”挂牌


在国家层面上,早在2020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抓紧制定完善高校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高校要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


此外,2020年12月1日,教育部在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81号建议的答复》中也明确表述:附属医院是临床医学教育的重要依托,是临床学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医学院校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反对盲目增设附属医院,要坚持强化附属医院管理,并提出建立健全大学收编附属医院的准入标准、追踪督查制度、基础制度。


图片


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全国医学院校全面启动了专项整改工作,此专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效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强化高校“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主体责任,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多项规定的背后,反映出近年来附属医院管理的收紧之势。




  

多地发文,陆续摘牌


在此背景下,河南、江西、山东等全国多个省份也已出台了相关文件,对这一现象启动了专项整改工作。


2020年11月,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明确规定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图片


在跨省设置附属医院方面,河南文件明确,医学本科高等院校在省外设置附属医院,须经省临床教学基地审定工作组审定后,按医院所在省有关文件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设置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的,按医院所在省有关文件要求履行相应手续后报省临床教学基地审定工作组备案。


2021年9月,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江西省医疗机构命名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命名原则第八条表示,原则上一家医疗机构只能认定为一所本科高校附属医院,除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附属医院,高校不得设置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


就在今年初,山东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了《关于公布本科高校附属医院的通知》,其中对山东各高校附属医院进行了重新认定。同时明确,除了名单中所列96所医院外,山东各高校与有关医院建立的附属医院关系,一律予以取消。


这意味着,医院只能是一所高校的附属医院,不允许一个医院挂多个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



  


一直以来,高校附属医院都是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的重要基地,承担医学生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等教学任务。大学通过挂牌附属医院,增加与医院的合作、借助医院的支持,是其提高医科发展能力的重要出路。此外,一些地方性医院则同样需要一些高等院校的“智力支持”,提高技术水平,此类合作形式双方各取所需。


然而,对于医学高校来说,盲目扩张挂牌,会导致品牌资源过度稀释,含金量打折扣。医学高校如何真正实现“以大带小”盘活医疗资源,避免陷入盲目扩张的泥潭,仍是当下一个重要命题。



登录高考直通车APP
查看完整试题答案
好的
查看完整试题
特别声明:
1.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本站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下架处理。
2. 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理由选择
确定
高考直通车官网

哇哦!快加入高考直通车APP,发现更多精彩内容,与学霸一起交流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