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2021-08-03 10:5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评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广州市-公办-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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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报到时间与地点


时间:详见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2021级新生入学手册》


地点:


①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筹)、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的新生报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


②经济贸易学院、商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英语教育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的新生报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生活区。


二、根据学校校区布局,除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筹)、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和高级翻译学院的新生安排在北校区(白云山校区)外,其他专业的新生全部安排在南校区(大学城校区)。新生必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时来校报到,不得提前。《录取通知书》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发,后果自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致函(电)各学院辅导员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以下是各学院的迎新微信号及各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迎新微信号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gsxbigbang20060504


经济贸易学院


13112502110


15976913407


13422589006


国际商务英语学院


TTiVenzo


商学院


林老师,15986469464(工商管理类)


黄老师,18023280461(工商管理类)


杨老师,13829698210(工商管理类)


李老师,13542895719(电子商务专业)


会计学院


15813319793


金融学院


13672487227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ChiCH3COOH


W1403010040


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筹)


15815807926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Zz22222777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gwzhongwentuanxue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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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jiaxiang2001


国际关系学院


a18589297089


英语教育学院


13423656687(教育学、英语师范)


-19inblood-(少数民族预科班)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hexiaoxin2003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xc18156806667


高级翻译学院


cxd_861414337


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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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van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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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liangzhidaidai


数学与统计学院


18813628017(数学与应用数学)


17817263627(经济统计学)


学生处


36204409(北)39328009(南)


校团委


36207025(北)39328011(南)


公寓中心


36206361(北)36209465(南)


物业


39328069(北)39328513(南)


招待所


36207373(北)36641900(南)


三、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不能私自调换;学校不统一配置新生床上用品,学生可以自带(或在校内外的商业网点选购)。北校区新生宿舍(一般6人/间),南校区新生宿舍(一般4人/间),南北校区学生宿舍床的规格均为92×193cm,不要携带过大的旅行箱。


四、入学时,应准备10张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带齐必备的学习和生活用品。


五、新生个人档案请自带或直接以特快专递邮寄我校学生处学生科梁老师(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101室,电话:36204409,邮编:510420)。


六、外省考入的党员学生必须携带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转往单位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广东考生可不携带纸质版介绍信,请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单位在系统里操作转入我校即可,学生党员于报道时及时说明党员身份;若携带了纸质版的介绍信,则介绍信抬头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组织部。请将介绍信和《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于报到后统一交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学院党委(党总支)收齐后交由组织部统一办理(《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已归入考生个人档案的只须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团员学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须凭借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办理。团员在离校前应缴齐团费,在团员证上做好组织关系转出的登记,并将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材料归入考生个人档案。若考生来校报到前要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请将线上组织关系转入录取学院团委的临时团支部(团支部具体名称见下表)。各学院团委在新生报到后完成线上、线下团组织关系的转入和团员注册手续,具体安排由校团委另行通知。有关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可关注“广外青年”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学院


临时团支部


学院


临时团支部


学院


临时团支部


英语语言文化


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文学院临时团支部


经济贸易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临时团支部


国际商务英语


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英学院临时团支部


商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临时团支部


会计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临时团支部


金融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临时团支部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语学院临时团支部


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筹)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日语学院临时团支部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语学院临时团支部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临时团支部


法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临时团支部


国际关系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关学院临时团支部


英语教育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学院临时团支部


信息科学与


技术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临时团支部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管学院临时团支部


高级翻译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翻译学院临时团支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学院临时团支部


艺术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临时团支部


数学与统计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数统学院临时团支部


七、户口关系的办理:详见《2021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八、收费事项:详见《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学缴费办法》。


九、体检:根据“在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检”的规定,新生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新生入学后,均有体检表一份和体检条形码两份。根据体检通知时间带体检表及体检条形码到门诊部进行各个项目的检查(注:抽血化验肝功能需要空腹,抽血检查必须上午10点前完成),体检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到指定的地方。体检期间如需到外院检查,于体检后2日内将检查结果交给相关人员(北校区交至北校区门诊部四楼保健科,南校区交至南校区门诊部二楼办公室)。如高考体检时发现可疑异常或平时有慢性疾病,体检时可将近三个月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相关检查报告交至保健科医生。


十、医疗保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及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号)规定,在校学生应全部纳入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的通知,2022年度学生医保费按363元/人预收取(具体以开学后通知为准),开学后统一委托中国银行代扣。医疗保险待遇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执行。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按40元/人·学年,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负责办理,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生报到系统指引。国家、省、市、学校如实施新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我校2021级本科学生军训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日至14日,军训期间将全天安排训练科目和理论课程(含周六和周日),学生应缴纳约58元(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的军训服装费用(军训前现场购买时缴纳),其他相关事宜军训前将另行通知。


十二、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广东省内各高等院校大一男生入学后要查验广东省籍(含入学报到时户籍迁入广东省者)18至24周岁适龄男性公民的《兵役登记证明》。请符合条件者在开学第一周到保卫处一楼办证大厅进行查验并提交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十三、数字迎新:新生接到入学录取通知后,须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迎新网(http://yx.gdufs.edu.cn)并按网站说明进入迎新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新生也可以扫描迎新网站上的二维码下载安装今日广外APP。新生通过迎新系统查看个人入学信息,修改和补充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到校交通等信息,以便学校提前做好新生接待工作。到校报到前可随时关注查看网站上发布的迎新动态信息。


十四、随身携带的行李、财物要注意安全,小心保管,谨防被盗或丢失。


十五、暑假期间招生办公室人员的值班时间为7月19日~7月23日,7月26日~30日,8月2日~8月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十六、为方便外地新生来校报到后与家人联络,新生可自愿提前申领手机电话卡:(1)若新生来校前想获得手机电话卡,可关注“广外青年”微信公众号,在“新生须知”栏中点击“电话卡申领”,自愿进行了解和提出申领;(2)新生来校报到时,也可在现场免费办理手机电话卡。


广州市区通往我校南北校区“广外”站的公交线路,请登陆广州公交网查看相关交通线路信息。


自驾车到北校区报到的新生家长,可经广园快速转白云大道直达北校区,或从机场高速黄石路站下,转黄石东路可直达北校区;自驾车到大学城报到的新生家长,可经科韵路进入南沙港快线,在广州大学城出口进入大学城,沿中环路即可到达我校南校区;或经科韵路进入仑头隧道、经官洲隧道进入大学城沿外环路可达我校南校区。


最后,祝各位新同学假期愉快,一路平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七月



2021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精神,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将新生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择把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北校区[白云山校区]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二号;南校区[大学城校区]为: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并注意核对以下内容:


1.《户口迁移证》必须用电脑打印,且字样清晰可辨。不能打印改由手工填写的,必须另附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有“户口专用章”的书面证明。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公民身份证编号栏的内容必须填写,不能空缺;出生地和籍贯栏的内容必须写清楚“XX省XX市”或“XX省XX县”而不能只填“XX省”。


3.凡入学前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


4.《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栏的内容必须一致。


5.《户口迁移证》的右下方必须清晰地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其它政府、机关公章无效),且《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骑缝章。


6.《户口迁移证》上的任何项目不能涂改(涂改后加盖公章照样无效)。


如发现与上述任何一种要求不符的,必须退回重新办理,且须在半个月之内重新提交到学校保卫处,逾期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二、入学报到时,迁移户口的新生备齐相关资料交至保卫处一楼的接收户口办理点:①《户口迁移证》;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复印);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三、迁移户口的新生,如需更换广州市身份证,学校保卫处将根据辖区公安部门的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学生集体户口问题的说明


1.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特殊情况申请延迟者,需经保卫处批准),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给保卫处,如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权利。


2.选择户口不迁来学校的学生,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在校期间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广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出入境证件及签注。


3.选择户口迁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除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中途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精神,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或拟就业地。


4.迁来学校的学生户口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学生若有需要,可凭有效证件到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借用或者复印。


5.学校保卫处咨询电话:020-36207167(北校区)、020-39328020(南校区);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10,寒暑假工作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


6.为便于同学们了解更多关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最新资讯,请扫描官方微信二维码关注广外保卫部(处)、武装部官方微信。


保卫部(处)、武装部官方微信二维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保卫处


二〇二一年七月



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学缴费办法


各位同学,为了提供更安全、便捷、方便的缴费方法,我校对新生实行委托银行批量划扣实现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办法


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须在8月24日前将要缴交的学宿费等款项汇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由中国银行广州黄石东路支行开立的学生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借记卡)内(温馨提示:学生收到借记卡后,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借记卡及录取通知书到当地中国银行柜台激活并修改借记卡密码后方可存取款或汇款,卡号为借记卡正面中间一行长度为19位的号码,同时为了使学校能成功划扣学费、住宿费、代垫校园卡费、医保费等费用,汇款金额最少为各类费用的应缴费总金额+1元以上),学校将委托银行在8月25日统一划扣。


二、缴费项目及金额


(一)学年制学费标准(具体专业对应的类别请见附件1)


1、文科类:6061元/生·学年


2、理工外语体育类:6853元/生·学年


3、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备注:学校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教学和学分制收费,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暂按所学专业上述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及实际修读学分(每学分120元)结算学费,学分制收费具体说明和计算办法请见附件2。


(二)住宿费


学生统一按1700元/生·学年预存,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收费标准划扣。


(三)校园卡代垫费


学校为每位新生的校园卡垫付了200元/生。


(四)代收医疗保险费


学生按363元/生•学年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学校委托中国银行单独划扣,具体时间由学校门诊部另行通知。


各位学生按本人应缴学费、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和医保费合计金额+1一并存入。


三、注意事项


(一)助学贷款


1、根据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我省新增助学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8月24日前务必不要将学费及住宿费存入卡内,只把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1元存入卡内。待开学报到后,办理完成助学贷款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后,贷款批准金额小于应缴学费标准的,再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学费差额。


2、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办妥生源地相关手续后,于8月30日-9月3日登录学生处官网(https://nstu.gdufs.edu.cn),在“通知公告”处查询最新的贷款工作通知,按要求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受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学生处资助中心老师及时录入数据,确认贷款资格。特殊情况,请向学生处资助中心老师说明。


(二)缓缴学费


1、申请缓缴学费的同学,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需注明申请缓缴学费的期限,学校规定缓缴学费期限最长至当年的12月25日,逾期不缴学费视同欠费处理),同时提供学生家长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有效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批后交大学财务处。缓缴学费申请表可在学生处官网下载。


2、申请缓缴只限于学费,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不属于缓缴之列。


3、申请缓缴学费的同学,在开学报到后须将要缴交的住宿费、校园卡代垫费等费用合计+1元,存入学校为其开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内,缴交方式开学后会另行通知。


(三)退宿


申请退宿的同学必须在开学报到后两周内办理完毕。申请退宿的同学需在学生处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开学后如果退宿办理方式有变动,请以后勤处的通知为准)


(四)收费票据


学宿费财政票据由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票据并通过手机和校内邮箱发给学生本人,学生也可登录智慧广外-校园支付-交费情况自行下载电子发票,请学生注意查收和保管好自己的收费票据。


(五)欠费处理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及时办理助学贷款或缓交学费手续的,以及未在缓交期限内缴清欠费的同学将按广外校[2017]4号文件规定处理。


1、不予注册和选课;


2、取消各种评优评奖资格;


3、毕业年级的学生,学位授予问题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六)温馨提示


1、为方便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生活费的存取使用、校园卡与银行卡的关联及学生奖、助等款项的发放,校门口中国银行广州黄石东路支行已统一为每位新生开立了中国银行借记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寄出。请学生收到中国银行借记卡后妥善保管,有开卡失败的学生,或不慎丢失借记卡的学生,请及时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补办,在开学后携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处(北校区行政楼312室,南校区校办公楼227室)登记新卡号。学校会在开学后再次补扣此类学生的学费。使用前请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借记卡到当地中国银行柜台激活借记卡和修改密码后方可存取款或汇款,同时建议学生本人到中国银行柜台开通中国银行借记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方便以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纳学宿费等业务。


2、根据粤人社发[2011]180号文件规定:将在我省就读的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3元。


(七)联系方式


关于学生医疗保险的事宜,请联系门诊部:


门诊部联系电话:020-86253914门诊部联系人:李老师


关于学生助学贷款、缓缴学费等相关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9328388 020-3620702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官老师、谢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点:南校区校办公楼116室、北校区学生服务大厅


关于学生学宿费用等相关的事宜,请联系财务处


财务处联系电话:020-36207034财务处联系人:钟老师


财务处联系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行政办公楼北楼312室


关于银行卡的相关事宜,请联系中国银行广州黄石东路支行


银行联系电话:020-86319265;020-36209612银行联系人:顾小姐、伍先生


银行联系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4号中国银行广州黄石东路支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务处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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