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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到,各市各初中学校要确保所有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离校或不参加中考。广东省将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数对初中学校参加中考学生人数进行核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不得招收未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
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任何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学生,争抢生源;
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挂)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行为;
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或优待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
严格规范成绩发布,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中考成绩或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