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2021-02-20 09:49 学校官微 评论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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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的相关工作要求并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开学时间
(一) 教职员工
1.提前返哈
目前未在哈尔滨市市区的教职员工须在2月22日前返哈,按照防疫要求,进行14日居家观察。
2.核酸检测
3月5日8:00到校统一进行核酸检测
3.上班时间
3月7日正式上班
(二) 学生
1.返校时间
3月7日,全体研究生到校报到,9日正式上课;
3月8日,2020级学生到校报到,10日正式上课;
3月9日,2019级学生到校报到,11日正式上课;
3月10日,2018级学生到校报到,12日正式上课;
3月11日,因毕业论文(设计)、补考、重修等事宜确需返校的2017级本科毕业年级学生返校。3月12日后,其他2017级学生以学部为单位组织择期集中返校
2.核酸检测
进入校门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然后返回寝室。
(三) 通勤车安排
3月5日起,各线路通勤车恢复正常。

师生员工开学报到条件

(一) 返校前14天内,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无发热、乏力、胸闷、咳嗽等症状,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可以返校报到。
(二) 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按当地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待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隔离后,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返校。
(三) 师生员工“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暂缓返校。
(四) 未到返校时间,学生不允许提前返校。
(五) 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相关要求

(一) 各单位要超前谋划,结合学校开学工作方案,迅速研究和完善本部门开学有关方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准备工作全面落实。
(二) 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师生疫情信息监测工作,全面记录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要加强师生员工返哈、返校途中防控指导,提前告知师生员工途中防护注意事项。
(三) 开学期前,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值班制度;在学生返校前,到校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相关防疫措施。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工作部署,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和相关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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