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3〕2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23〕7号)规定,经考生申请、报名确认点初审、县、市招办审核,我市共有11名考生补申请普通高考考试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电话:0599-8823154。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 市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3〕2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23〕7号)规定,经考生申请、报名确认点初审、县、市招办审核,我市共有11名考生补申请普通高考考试相应的照顾录取政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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