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有关精神,以产业为牵引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对接我区“十五五”期间产业规划及打造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合作高地等重大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十五五”期间,以广西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现代农林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为牵引,支持建设30个左右成效明显的现代产业学院,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水平,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校地企全方位合作,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紧密衔接,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实体,力争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入选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为汇聚发展新动能、建设壮美广西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建设任务
(一)提升学科专业体系对产业的支撑度。围绕广西重点产业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体系,加快布局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对接相关产业链补齐空白专业,改造薄弱专业,建强优势特色专业。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2.0建设,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有组织推动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强化问题导向的多学科协同交叉培养,鼓励建设一批多学科融合课程,加大产业急需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适应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发展需求,增设智慧类、智能类专业以及人工智能相关微专业、双学士学位项目、辅修专业,系统推进传统专业智能化改造升级,优化传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教学中引入典型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广西重点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的特色专业。充分发挥企业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中的作用,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资源,积极参加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提高专业建设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二)提升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配度。梳理广西重点产业人才需求,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手段建立岗位图谱、技能图谱、知识图谱、能力图谱以及素质图谱,确保人才培养顶层设计符合产业发展需求。完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机制,推进“引企入教”,探索工学交替培养,进一步落实七个“共同”,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联接。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建设课程、教材、工程案例集等教学资源,加快课程、教材内容迭代,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探索企业科技项目牵引的人才培养机制,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化课程应不低于专业课的30%。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鼓励形式灵活多样的生产现场教学和专题教学,把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实践环节选题来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不低于90%来源于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
(三)提升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贡献度。完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机制,面向行业企业征集产业链协同攻关、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应用基础研究需求,汇聚共建单位资源加强有组织的科研,探索“企业出题、学校答题”“共同出题、共同解题”等科研组织模式。充分发挥现代产业学院的桥梁与枢纽作用,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科研力量,高效匹配科研团队与关联企业。支持校企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等自治区级科创平台,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转移人员、培养技术转移人才。深入推动科教融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
(四)提升校企人才队伍的共享度。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畅通校企人才交流渠道,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人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单位,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的有效路径,完善企业教师专岗、产业教授岗等特设岗位计划,对于符合条件的产业兼职教师,可依托所在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产业兼职教师参与授课的比例应不低于专业课的30%。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认定标准,强化教师实践能力培训,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选送专任教师到现代产业学院所服务的行业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45岁以下专任教师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期内到企业一线实践时间应累计不少于6个月。支持选派高校教师到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技术顾问、科研助理等职务。探索建立“齐招共用、联合攻关、协同育人”的人才校企联聘新模式,实施企业与高校联合引才专项。鼓励建立双导师制,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学团队。
(五)提升教育教学的智能度。将人工智能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教材建设、评价方式等系统性智能化升级。完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建优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群,具备条件的专业应开设不少于一门“人工智能+”交叉融合课程,全面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覆盖率应达到100%。联合企业开发体现人工智能领域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的高水平专业核心课教材,积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设交互式、多模态、数字化系列新形态教材。深化人工智能助教助学助管改革,加快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等智能教学空间建设,研发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教育智能体和智能教学工具,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探索教师指导、人工智能辅助、学生自主学习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一批一流智慧课程和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的应用案例。推动实验教学平台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开发虚拟仿真实验实训课程,创新智慧实践教学体系。鼓励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专业建设、服务产业成效等进行监测、评价。
(六)提升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度。鼓励高校创新现代产业学院的组织模式,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鼓励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展共建,支持成立产教融合共同体。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现代产业学院改革所需的人权、事权、财权,建设科学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高校自身禀赋特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打造高校产教融合的示范区,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服务面向。优先支持服务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现代绿色化工、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及纸业、生物医药及健康、绿色建材等现代化支柱产业,以及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制造、氢能、现代农林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的现代产业学院。
(二)学科专业基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重点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主干专业入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主干学科入选国家或自治区一流学科(含培育)、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名单,具有相对优势。
(三)合作企业。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应为本产业领域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合作企业应积极参与现代产业学院体制机制建设,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与高校共建实践教学资源,与高校共同建设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平台,与高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实体化运行,初步形成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优先支持上一轮终期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的现代产业学院。重点产业有布局但上一轮现代产业学院布点仍属空白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五)师资队伍。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建立统筹领导机制,共同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高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纳入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务实推进各项建设改革任务落地。
(二)经费保障。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期为2026—2030年。其中,以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为主干的平均每个资助不少于1000万元,以人文社科类学科专业为主干的平均每个资助不少于600万元。高校应设立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以保障现代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等多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园区)应为人才培养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实习实训实践资源。
(三)政策保障。高校应建立健全有利于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明确现代产业学院的组织架构,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统筹解决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所需的场地、教师队伍、设施设备等资源,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考核评价、职称评聘、成果共享与转化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支持。鼓励高校安排经费用于激励相关人员投入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激发产业学院主体办学活力,保障产业学院持续、良性发展。
(四)跟踪问效。加强对现代产业学院的动态监测和绩效管理,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期满验收”制度。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配合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现代产业学院每年应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1—2篇建设情况信息稿,由自治区教育厅汇编制作简报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