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的疫情扩散风险,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考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报名工作,现发布相关考生须知:游泳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一测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科教司发布的时间执行.
一、招生计划
以下为游泳项目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且国家运动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其中运动小项要严格对应。
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省级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关认定考试并合格。
5.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由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为该集体项目中的主力上场队员。
三、报名方法
游泳项目全国统测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安排》进行,报考游泳项目的考生2020年3月1日-10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并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安排参加专项测试.
四
关于游泳项目招生的其它事宜,遵照我校后期发布的《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