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关于部分考生线下集中提交研究生报考材料与审核的通知

2021-10-08 10:49 长安大学 评论

各位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教学函〔2021〕2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试研招【2021】15号)《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针对部分考生开展线下集中提交材料与审核的工作。

一、考生范围

1.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710)非主观原因导致的研招网报名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

2.拟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710)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

3.非陕户籍申请我校(考点代码:6133)考点的考生(含非陕户籍的长安大学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见习岗位的考生)。

二、提交材料

1.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简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自考本科考生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学籍校验未通过的原因有很多种,请各位考生仔细检查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有关信息是否填写准确,且授予时间应与学信网、学位网时间一致,我校仅办理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

2.单独命题入学的考生:①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②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含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③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⑤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其他证明或支撑材料。提交材料后,我校将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经资格审核合格和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资格审查表右下角长安大学意见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填写,考生无需填写;

3.非陕户籍申请我校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简表、陕西境内社保卡(可网上查询交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条(近六个月)、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原件;

4.长安大学见习岗位考生:报名信息简表、见习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三、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0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四、提交地点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教学主楼316

联系方式:029-82334323

逾期不再办理有关业务,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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