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科学优化中小学生学习生活节奏,缓解学业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盘锦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联合部署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设春假、秋假各3天。其中春假一般安排在4-5月,秋假在10-11月;2026年春假为4月30日、5月6日-7日,与“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定假期(5月1日-5日)衔接,学生于5月8日(星期五)返校上课。
春假期间,教师不放假,学校免费提供兜底托管看护服务。托管服务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切实解决部分家庭“出行难、看护难”的实际问题。
为丰富学生校外拓展实践资源,盘锦市多部门联动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场馆对接中小学春秋假安排,通过免费或优惠开放、灵活调整开放时段等方式,助力学生拓展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
春假期间,盘锦市将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及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步深化春假期间交通出行、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安全指导与监督工作,全力筑牢假期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