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笔试部分)将于3月21日上午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应考,市高招办梳理了考前注意事项,请考生们关注。
带好重要证件
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必需凭证,请务必携带。英语科目考试的考点、考场和考生座位是以考区为单位随机编排的,3月18日9:00开始,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并打印笔试考试准考证。3月21日是工作日,考生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确保按时入场。
熟悉答题卡样
考生们要熟悉答题卡样,掌握答题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下笔有神,答题有方。英语一考笔试答题卡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如下图所示):
(1)考生信息:①考生手写信息区(含由考生本人书写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②贴条形码区(条形码由监考教师在考试前下发);③注意事项区(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
(2)答题区域和题号:①选择题填涂答题区;②非选择题书写答题区。
考生朋友们一定要注意,选择题答案须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题时,考生要在答题卡对应题号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的答案一律无效。如需修改选择题答案,要用橡皮轻擦干净后修改;如需对非选择题答案进行修改,不得用涂改类物品,要划去后再写出新的答案,但不能超出该题目的答题区域边框。
知悉考场规则
考生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熟悉和掌握考场规则,并遵照执行。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当天,考生8:25开始入场,9点正式开始考试,9点15分及以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0点40考试结束。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前,要认真阅读《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和《安检须知》。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今年我市各考点继续加大防范手机作弊的力度,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全面实行“2+1”入场安检模式(即考生进入考场须经过“2次金属探测仪+1次智能安检门”的检测,经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合格后方能进入考试区域)。手机、手表(每个考场均配备钟表)、智能手环以及书包等非考试物品,严禁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生如携带,请在进入考点前交由家长妥善保管或按照考点要求集中统一管理。赴考时,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非必要的金属物品(如首饰等),避免因重复检查延误进入考点、考场的时间。考生要务必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不得夹带、旁窥或抄袭他人。
特别提醒: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果本次考试有违规违纪情况,将被取消2025年普通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含6月份考试);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备考不易,考生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因小失大!
谨防各类诈骗
考前,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散布涉考虚假信息、贩卖考试焦虑,甚至实施诈骗、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严重扰乱正常的考试招生秩序。市招办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做到诚信考试。
Gao Kao Zhi Tong Che考生如在考前出现突发情况,请及时与报名单位或考区联系。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考区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将尽力为考生创设安全良好的考试环境。在此,也请各位家长朋友在送考和接考时,即停即离,考试期间尽量不陪考,避免考点门前人员聚集和交通拥堵,考试期间注意天气的变化,及时增减衣物。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考点的要求存放手机、书包等非考试用品。
三、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以及消毒纸巾等个人清洁用品可带入考场。手机、手表、智能手环、耳机、涂改液、修正带、草稿纸等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核验。接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的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信息,将考试用条形码粘贴在指定的位置。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生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对准考证正反面进行涂改、书写。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顺序排列整齐放在考桌上,等待监考员收齐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九、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