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6〕1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6〕3号),在各市(区)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现将2026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统筹指导中职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招生管理规定,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未纳入招生名录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二、强化过程监督管理。落实属地与学校双重管理责任,常态化、全流程督查监管,对于发生违规招生、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布招生信息,宣传中职招生政策,提升工作实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2026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同步在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公布(网址:http://zzzs.sneducloud.com)。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