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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心了!广东这些高校改名大学、升本遥遥无期?

2024-05-31 16:21 网络 评论

近年来,高等教育作为地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愈发受到重视。提高当地高校的办学层次、规格,已成为各地发展的新趋势。


5月13、15日,教育部接连发布2则公示,拟同意设置33所本科高校(第一批、第二批),2024年高校改名、升本的“第一枪”正式打响!


其中,广东有4校——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更名佛山大学、新设深圳理工大学、以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置肇庆医学院、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它们距离成功只差正式批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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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大、升本意味着升格,于高校而言,是对多年办学条件、内涵建设等方面建设成果的认可;于学生而言,也意味着拥有了更好的教育资源、更广阔的毕业前景。


除上述4校外,广东还有多所高校,一直在升本、更名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更名大学





东莞理工学院


如果要在省内找一所与佛科院“对标”的学校,非东莞理工学院莫属了,它们有着太多相似之处。如,校名自带理工类属性,同时入选广东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且都位于珠三角地区,紧邻广州和深圳两座一线城市,所在城市经济发达、产业成熟,改名大学呼声极高。


东莞理工学院是一所年轻的大学,1990年筹办;1992年成立;2002年升格本科。2019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东莞市政府和东莞理工学院签署共建协议,明确通过政策倾斜等措施,支持学校加快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


2020年,四方举行工作推进会,提出5年投50亿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2021年,学校公布"十四五"发展规划,计划分三步走:①2023年完成更名大学,力争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②2025年综合排名进入全国高校100强,力争进入“双一流”行列。③2035年全面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


近4年来,学校投入34亿元专项经费,推进学科建设、办学条件改善,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包括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等。


2023年7月,四方工作推进会再次召开,会上明确:接下来,省教育厅会继续支持学校更名大学;学校也将加快向高水平示范校迈进。


2023年9月,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国际合作创新区项目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这是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新区建设的重点规划内容。


2023年11月,针对“东莞理工学院今年能否实现改名”的问题,广东省教育厅作出回复: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暂未开展东莞理工学院更名“大学”设置具体工作,学校官网如有相关信息敬请咨询学校。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位于广州,前身是1925年为纪念廖仲恺先生而创办的仲恺农工学校;1984年才正式升本并定名为“仲恺农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


尽管学校地理位置优越、办学历史悠久,也是全国为数不多以人名命名的本科高校,但存在感似乎不强,究其原因,很多人认为是低调的校名所致,纷纷呼吁其尽快更名为大学。


早在2015年,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七届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已通过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申请更名为仲恺农业工程大学”的事项。


2020年,学校明确:争取在5年内基本完成白云校区二期建设,成功更名为大学。


2021年5月,仲恺正式获批广东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2023年5月,据学校官网消息,校长程萍带队拜访教育部,就推动学校申博、更名大学等系列工作进行汇报和沟通,得到了教育部各司相关负责人的大力支持。10月,学校召开了关于更名大学的工作会议。


11月,针对网友关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改名进展”的咨询,学校回复称:对照“更名大学”31项指标,学校大多数已达标,但仍有极个别指标有所欠缺,学校正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聚焦突破,争取早日更名大学。


2024年2月,学校提出的2024年发展目标包括“更名大学”,重点任务包括加快推进更名大学筹备工作。





肇庆学院


肇庆学院是肇庆市唯一一所公办本科高校,连续两次入选广东“冲补强”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学校前身是广东教育行政学院,而后经历肇庆师范专科学校、西江大学等发展阶段。2003年,西江大学、肇庆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本科层次的肇庆学院。


近年来,由西江大学改名而来的肇庆学院,一直积极谋求着重新改名为“大学”↓↓↓


2022年4月,肇庆学院召开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改大申博品质提升工程”被写进了工作报告。为此,学校专门成立“改大申博”工作专班,负责研制“改大申博”规划和实施方案。“学校期待,待新校区建设工程正式上马,“改大申博”品质提升工程将与之融合,在相互依托的进程中变得更加具体和明朗。”


2022年1月,广东肇庆市委书记张爱军在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支持肇庆学院“改大申博”。


2023年2月,肇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到:支持推动肇庆学院扩容提质。


9月,学校新校区(即职教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由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并在11月正式开工,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宿舍楼、电房及周边配套工程等,工期270日历天,预计建成后主校区与新校区在校生规模一共约26000人。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位于茂名市,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前身是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附设工农速成中学;1992年改名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与广东省茂名教育学院等合并升格为本科茂名学院;2010年才更为现名。


学校分官渡、西城、光华3个校区,设60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45个,占比75%。工程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进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行列。


早在2021年,学校就在《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透露:到2025年,力争达到更名大学的基本办学条件和主要内涵指标,确保“十五五”中后期成功更名大学,成为新增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也就是目标最快是2027年后完成更名。


在2022年南方日报的报道和2023年本科新生开学典礼上,广石油也再次重申了“申博改大”的目标。





惠州学院


惠州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6年的广东省立惠州师范学校;1978年升本并更名为“惠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成立专科层次的“惠州大学”;2000年升本并更名为“惠州学院”。


惠州学院作为惠州市唯一的本科院校,近年来也一直在自身诉求和政府力量的推动下,创造条件更名大学。


2019年,学校在校内第三次党代会上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①到202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成国内应用型大学转型示范校;②到2028年,实现大学更名,进入国内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前列;③到2035年,建成理工科特色得到广泛认同,具备一定国际知名度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2022年2月,在发展研讨会上,学校再次重申“以申硕为抓手,以提升科学专业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2024年3月,惠州学院成为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高校,有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教育3个硕士点。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


2018年,广东省委、广州市委明确要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筹建广州交通大学。


2021年4月,广交建设项目立项正式获广州市发改委批复;10月,《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要求加快推动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广州交通大学等高校。


2023年7月,广交项目可研报告审批前公示;10月,广交新校区建设项目获环评公示,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约19.36亿元,施工期为2023年11月至2025年12月,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教学楼、图书馆综合楼、师生宿舍、食堂等,建成后计划招生人数为10000人(本科生8500人、研究生1500人)。


2024年4月11日,广航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校党委书记陶韶菁指出:广州交通大学基建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4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更新2023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其中提到:广州交通大学已完成建设方案联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正在开展校园建设招标前期工作。





其他高校


岭南师范学院计划在2025年,成为省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更名为大学。


嘉应学院校长在《梅州日报》专访中提到:学校正全力以赴申硕攻坚,争取早日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广东金融学院在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要力争实现大学设置指标,争创国内第一所金融大学。


升格本科


2023年11月,广东省官方曾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根据规定,原则上各省“十四五”时期拟设置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不超过2所。教育部仅同意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纳入《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


该回复被视为广东省内除深职、广轻外的高职院校在“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升本无望的正式官宣。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广州市属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双高计划建设单位”30强。


《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曾明确提到“广州番职院将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2022年9月,校党委书记林洽生在学校“我们这十年”主题展览中也介绍:十四五期间,学校要适度扩大办学规模;要升格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要新建科创大楼和东区学生宿舍楼等,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据媒体报道,广州番职院高职教育研究所樊明成博士曾介绍,学校申请试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条件已经成熟。根据申报的建校方案,学校办学规模为18000~20000人,其中本科生6000人以上。


2023年9月,林洽生在建校三十周年庆祝大会提出展望:以创建职教本科为契机,明确目标定位、提升办学能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的高度。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为原则,争取尽快设置为广州职业技术大学,着力构建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2024年4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更新2023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其中提到:2024年1月18日,市政府批复同意暂时无偿划转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元岗校区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申本使用。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2年4月,是深圳市属公办高职、“双高计划”院校。


近年来,深信一直在谋划升格为职业本科,该事项先后被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学校方面也在努力完成升本指标准备、全力推进深汕新校区建设和扩建现有校园。


2024年1月24日,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技师学院党委书记罗德超将向“两会”提交《加快高职教育发展 助力高质量就业》的提案,其中提到:支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利用广东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调整的契机积极申办本科职业大学。


1月30日,《深圳市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到:推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获批升本。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省市共建、顺德区政府投资兴建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双高计划”B档建设单位。


2021年5月,佛山市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件指出:推进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创办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9月14日,《佛山市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3—2025年)》印发,其中提到:加大对顺职院“双高计划”和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建设,佛职院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


2024年1月30日,顺德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吕园园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2024年顺德将支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升级为职业技术大学。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早在2021年,《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就指出要“推动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升级为本科院校”。


2023年9月,据“广东阳江发布”消息,阳江将推动阳江职院升格为本科高校。


此外,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扩建项目(一期)也被列入了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根据规划,该项目总占地1500亩,总投资30亿元,建设年限为2021-2025年,分两期实施,一期扩建占地1000亩,投资20亿元。


阳江市高教资源较少,除广海(阳江校区)外,仅阳江职院一所高职。若阳江职院能顺利升级为本科院校,将会成为阳江市的第二所本科高校,也是第一所“亲生”的本科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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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的设置标准高于专科,大学的标准也会高于学院,具体如下: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教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精神,我部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为做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的质量,现就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设置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置标准

(一)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二)学科与专业

1.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2.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3.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五)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六)办学经费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七)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通本科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和有关条件在要求上可以适当放宽。

设置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应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学校名称

1.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或“××学院”。

2.设置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和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3.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4.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

三、设置申请

1.教育部每年第4季度办理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3季度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次审批时间办理。

2.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建校招生。

3.设置普通本科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委托其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类型、办学定位、学科和专业设置、规模、领导体制、办学特色、服务面向;(2)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本地区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3)拟建学校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规划;(4)拟建学校的经费来源和财政保障。

4.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附交论证报告及拟设学校的章程。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普通本科学校的,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5.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6.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普通本科学校设置问题的文件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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