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共安排招生计划1117人。
培养计划分四类实施,分别是: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今年,各类培训计划招生人数都有所减少。并且取消了“学前教育”专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 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345人,为38个定向县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性质为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 今年新发布的《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单独对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履约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终止协议 “优师计划”师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本协议,相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1.在校学习期间,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 2.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定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认定,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 (二)违约情形及处理 “优师计划”师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毕业后未到定向县(市、区)中小学任教; 2.除终止协议等特殊情况外,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中小学任教未满6年且不继续履约的。 定向县地域范围之外的中小学不得聘用违约人员任教,违规聘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解除相关聘用合同。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734人(含学前教育本科生),为定向县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由各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性质为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 “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25人,培养乡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施综合培养,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性质为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3。 “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13人,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性质为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4。
今年,各类培训计划定向招生任务承担高校有所调整。如信阳师范大学未承担2026年“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 (一)承担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 (二)承担“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 (三)承担“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师范学院。 (四)承担“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师范学院。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考生需具有河南省户籍,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二)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定向县就业。考生根据各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定向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可以填报1-64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投档。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可享受有奖学金以及全日制在校生其他奖励政策。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培养类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指导定向县组织用人学校在需求岗位范围内招聘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学科教师”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
2026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分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