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型
(一)国家专项计划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省(市、区)所属重点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理工学院将面向全省71个县(市、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贵州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见附件)。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二)地方专项计划
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
1.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
1.符合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农村区域按照2023年贵州省城乡区域代码为标准确认。
三、审查程序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在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gkks.eaagz.org.cn)“我的资格申报”栏目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5月10日前,考生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已经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的考生近期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