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协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即将转设

2021-01-02 11:58 青塔 评论
近期,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学院转设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其中提到,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近期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 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12月29日接到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近期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部署要求,支持城市学院顺利转设,将城市学院发展成为国家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更好服务于西安全国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以及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双方签署协议共同遵守。
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接收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城市学院转设工作方案,在完善办学条件、满足转设标准后,向教育部上报学院转设申请报告。
城市学院转设后,西安交通大学在学科建设、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给予支持和指导,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西安市人民政府在办学机制、土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西安市人民政府支持经开区管委会加快改善学院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管理体制,提升学院治理能力,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协议签订后,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联合成立城市学院移交转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保证城市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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