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本科录取工作仍在进行,多所高校陆续发布新生入学须知,户口迁移成为考生与家长需要慎重考虑的现实问题。

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毕业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通过个人申请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果不落户人才市场,户口则会被打回原籍。
简单说,大学户口迁移的本质,是将学生户籍从原籍临时挂靠至学校集体户口,由高校所在地派出所统一代管。它不等于落户,只是一个过渡状态。
根据广东现行招生规定,被录取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按照该通知,考取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最直接的优势体现在就业。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大城市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要求应聘者拥有本地户口。有本地户口在考编时也可能构成优势(不过有些岗位看的是高考时的户籍,不认集体户)。在校期间,本地户口也便于寻找兼职等工作机会。说到底,关键在于毕业生将来是否打算在学校所在地立足与发展。
其次是城市配套服务。户口对学业本身影响不大,但如果毕业后准备在学校所在城市长期发展,户口问题就与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养老等城市配套服务直接挂钩。在北上广深这类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有无本地户籍对享受城市配套服务的影响尤为明显。
此外,如果大学离家较远,迁移户口后在校期间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个人证件会方便一些。不过当前证件异地办理已越来越普及,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均可异地办理,这一优势在持续缩小。
户口托管是有期限的。新生迁入的是学校集体户口,毕业离校时如果尚未找到可接收户口和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户口会被迁移回原籍。这意味着学生需要在大学毕业前就找到能接收人事档案的单位,否则毕业时面临户口回迁的压力。
迁出后可能失去原籍的福利。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同学,当地政府可能对大学生有补贴和福利待遇,回生源地就业在工资上也可能有倾斜。一旦户口迁出,很可能无法继续享受这些生源地福利。
大学期间户口很难再动。以珠海科技学院为例,该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非因转学、退学等特殊情况,户籍一律不能迁移。韩山师范学院也规定,新生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在校期间不得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也就是说,入学时的决定在四年内基本不能更改。
农村户籍涉及的利益链条格外复杂。一旦将户口从农村迁出、变为非农业户籍,就可能失去村里的分红、征地补偿等集体权益。这些权益在沿海发达村或城中村可能数额可观。
2025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八条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等原因而丧失成员身份。也就是说,因升学迁出户口的学生,在法律层面仍属于原集体成员。
需要留意的是,这部法律规范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并非户口迁移的直接依据。户口的实际迁回仍需遵循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规定,程序因地而异;分红、征地补偿等具体权益能否实际享有,还取决于村集体的落地执行。计划迁户的农村学生,建议提前向原籍地派出所和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再作决定。
结合前文的利弊分析,不同户籍类型和规划的考生可以参考以下思路👇
如果你是普通城镇户籍,大学在一线城市,且计划毕业后长期在该城市发展并落户,迁移户口是合理的。提前拥有本地集体户口,可以为未来购房、购车积累资格,在求职时也可能成为加分项;
如果你来自农村,或者在沿海发达村、城中村有集体分红等福利,不建议迁移。虽然法律保护了成员身份,但实际操作中,户口迁出后要完全恢复原籍待遇仍有不确定性,原籍的福利一旦中断难以挽回;
如果你计划毕业后回乡发展、考研,或者打算去其他城市就业,也不建议迁移。迁移后毕业时要再迁回,程序繁琐且没有实际价值;
如果大学所在地与家乡城市等级相似,迁户的意义不大。折腾一圈,毕业时大概率还是要迁回去;
如果只是为了在校期间方便办证,同样不建议。目前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已支持异地办理,为办证而迁户的必要性已经很低。

图片来源: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录取通知书内一般附有户口迁移相关说明,不同院校的操作步骤会有差别,建议以本校最新通知为准。以下整理了多所高校户口迁移的常见材料与流程供参考(以院校最新消息为准)👇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新生可不迁移户口(户口迁入学校后,毕业时需迁出学校),新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户工作为入学时办理,学生在校期间,非因转学、退学等特殊情况,户籍一律不能迁移。
新生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须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迁入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安基东路8号。
(2)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齐全且字迹清晰,籍贯、出生地应写明XX省(市)XX县(市),而不能只填“XX省”或空缺。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各项信息完全一致。
(3)所持户口迁移证正页骑缝章、签发日期处加盖户口专用章且印章清晰。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填错的户口迁移证,应一律作废,不得涂改后加盖印章使用,不能采用对错、漏项目手工更正或补填后加盖公章的方式予以确认。
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将户口迁移证贴在一张A4纸中间,并在纸张右下角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于入学时按要求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交到各学院辅导员处。承诺书在“平安珠科”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下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其中广东省内户籍新生未开具户口迁移证的,原户别为家庭户口的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户别为集体户口的交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原件,均需将户口本首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办理落户手续后原家庭户口簿退回学生本人。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户口由学校迁至原籍、工作单位、毕业五年内可落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等。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毕业后也可迁至工作单位、毕业五年内可落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等。
1.户籍迁移原则
非深圳市新生户籍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根据相关规定,若入学时选择不迁移户籍,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受理户籍迁移。
注:深圳市户籍学生、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新疆喀什地区定向生不迁移户籍。
2.注意事项
广东省省内统一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无需开具《户口迁移证》。
广东省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地及籍贯栏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必须打印清晰,右下角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务必确保字迹与公章印迹清晰);《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涂改处须加盖派出所户政专用章。
注: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为方便办理其他手续,各位新生可多复印几份《户口迁移证》,以备他用。
新生户籍迁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户籍管辖派出所:粤海派出所。
因新生户籍迁移办理时间较长,落户后才可办理深圳市身份证,故请各位迁移户籍的同学留意自己身份证的有效期,以免影响身份证的正常使用。若身份证即将过期,请同学在户籍地派出所提前换领身份证。切记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不可将身份证剪角,以免影响办理银行卡、校园卡等事宜。
办理户籍迁移和新身份证时间约为8个月。
1.迁移对象
凡被我校录取的非本市家庭户籍全日制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市家庭户籍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学生家属,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2.所需资料
《户口迁移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深圳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
深圳技术大学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此件由深圳技术大学安全保卫中心提供)。
3.办理时限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须将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资料递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将收齐的新生入户资料交到安全保卫中心。逾期未提交入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如因特殊情况而导致逾期者,可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12月底之前,向安全保卫中心提交逾期说明及入户资料,补办入户手续。
4.交验资料地址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 (C5-128)
5.户口迁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管辖派出所:石井派出所。
6.注意事项深圳市外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深圳户籍政策有关规定,如入学时不迁移户口,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温馨提示: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2.《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打印件,各项目栏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 涂改处须加盖派出所户政专用章。
3.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时间约4个月,请新生务必按时交齐所有材料。由于新生入户时间较长,且新生落完户后方可办理深圳市身份证,所以请需迁移户口的同学留意自己身份证的有效期,即将过期的同学请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领新身份证,以免影响身份证的正常使用。
4.户籍为深圳市内家庭户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户口性质一律转为“非农业”。
因学校所在地为潮州市湘桥区,所以潮州市湘桥区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广东省内的新生不要迁移户口。
新生《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广东省潮州市桥东韩山师范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出生地”、“籍贯”栏应具体到“××省××市”或“××省××县”,而不能只写“××省”或空缺),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或市、县以上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和《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的内容必须一次书写或打印完成,不得有任何更改痕迹。新生到派出所办好《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仔细校对各项内容,发现错漏,必须重新办理。
▲新生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在校期间不得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内自行到安全保卫部办理入户手续,须缴交的材料是:《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不要剪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复印, 不要剪切)。

新生入学时不要求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如确有迁户需要,入学前,请学生准备好户口簿、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江西户籍的学生请办好户口迁移证(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
入学后根据学校安全保卫部通知要求,带齐材料,自行前往松山湖公安分局办理。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松山湖公安分局红棉派出所。(注:学生将户口迁入学校后,户口性质统一变更为非农,毕业回迁户口时,可能无法变更回农业户口,请学生及家长慎重考虑)
联系方式:0769-22861019(安全保卫部)
篇幅有限,其他学校暂不逐一列举,各校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请查看录取通知书上的说明、学校官微公布的新生报到须知,或致电学校招生办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