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为顺利推进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续做好假期各项工作
(一)暑假期间,各单位须结合工作任务和业务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在岗值守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务部、研究生院、学生部、计划财务部、后勤保障部(含体育场馆中心)、安全保卫部、丽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等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发布假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二)暑假期间,各单位须持续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暑期学校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守护好校园师生生命与健康。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教育,鼓励教职工暑假期间留深,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倡导低风险地区师生合理出行。全体师生原则上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三)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疫情防控教育、防范电信诈骗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防台风、防汛、防火、防盗、防暑、防泄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利用期末和假期,全力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安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丽湖校区管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稳、师生安全。
(五)各单位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去向,加强师生假期出行安全教育引导。暑假期间,中层干部如遇外出或其他请假事由,须严格执行《深圳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假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和报备手续。其他教职工按假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报批。学生离校应向所在学院(部)报备。
(六)做好校园服务保障工作。各学院(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思想关注、人文关怀和心理关爱,妥善组织和安排学生假期活动。安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信息中心、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校园安全、餐饮供应、水电供应、场馆开放、网络通讯、应急维修、医疗保健、物业服务等保障工作。
二、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一)暑假期间,全校各职能部门、学院(部)、教辅单位须合理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坚决杜绝校园重大安全稳定问题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的发生。
(二)各单位于7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1)纸质件报送汇元楼209党政办公室,电子版通过邮件公文发至党政办公室。全校总值班表(校领导、中层干部)由党政办公室汇总后在公文通上公布,各单位值班表自行在本单位发布,以便利师生办事查询。
三、暑假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
总值班室:26537119、26534017
中航物业:26732006、26535339、21672017(丽湖校区)
校医院:26537163
学生部:26558993
心理咨询中心:26958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