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文理科专业(类)录取原则
(一)按投档成绩(不含排序分,下同)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类)。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和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由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录取,其调剂的专业由学校确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如:内蒙古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录取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一)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的美术设计类本科考生,专业成绩以相应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为准,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按折合分择优录取。
(二)已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的美术设计类本科考生,须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所属美术设计类本科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福建省考生的录取在遵循福建省艺术类“一档多投”的相关规定前提下,我校再对进档考生分科类分专业按照折合分择优录取;除福建省之外的其它省份美术设计类进档考生,我校将视各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科类设置情况和具体要求,分科类(或不分科类按艺术综合)不分专业按照折合分择优录取。
(三)美术设计类本科录取折合分计算方法及同分优先原则:折合分=(专业成绩÷300)×50+(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50,已组织校考省份考生的专业成绩即为校考专业成绩,未组织校考省份考生的专业成绩为相应省份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分数计算范围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折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一)音乐类专业成绩采用考生生源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须对应专业方向),舞蹈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的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器乐两个方向,招收的声乐方向考生学校仅以美声、民族唱法安排教学;招收的器乐考生仅限统考主专业乐器种类为琵琶、二胡、中阮、古筝、竹笛、扬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钢琴的考生。其中,古筝只招收湖南省、河北省生源考生,竹笛、萨克斯只招收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生源考生。
美术设计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美术专科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生源省投档规则确定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
日语专业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英语、法语语种考生,英语、朝鲜语、俄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国际教育类招生专业的英语成绩要求
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所属的会计学、金融学、电子信息工程和林学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
其他未涉及内容请详细查阅《2019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投档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相应科类投档线15分及以上(江苏省10分及以上,广东省、海南省、辽宁省、山东省、天津市、浙江省及其它原本科一、二批次合并的省份除外),身体符合专业要求的普通文理科本科一批首次投档的进档考生,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我校普通文理科本科批(专项、定向、国际教育计划除外)首次进档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身体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将不予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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