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高考直通车不完全统计,2024年至2026年,广东至少已有31名公费定向培养教师违约,分布在韶关、河源、揭阳、潮州、汕尾、湛江、肇庆、清远、江门、云浮10个地级市。
31人中,22人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占71%,本科6人。分年度看,2026年通报的7人里4人是硕士,另3人来自韶关始兴,通报里没写学历;2025年的12人全部是硕士;2024年的12人里硕士和本科各6人。
毕业院校的分布同样集中。华南师范大学16人,占一半以上;广州大学7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3人,韩山师范学院2人,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各1人。
河源和揭阳各6人,是违约人数最多的两个地级市。河源的6人分布在连平、和平、紫金、龙川4个县;揭阳的6人全部来自惠来,2025年、2026年各3人,也是唯一连续两年出现在名单上的县。韶关始兴、南雄合计4人,潮州潮安、清远连南各3人,江门恩平、云浮郁南、汕尾海丰、湛江雷州各2人,肇庆德庆1人。
广东从2018年起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政策,培养经费由财政承担,本专科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教育硕士研究生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学生毕业后须按协议到定向学校任教,服务期6年,有编有岗。
服务期内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毕业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未按协议到指定学校从教的,须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并按培养经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超过1个月未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缴费总额的1‰加付逾期违约金。
到岗任教未满6年的,违约金按下面的方式计算,逾期条款相同。
服务期内被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无法继续从教的,按同一方式计算。违约行为还会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按上述标准推算,读完教育硕士的违约者,需退还和缴纳的费用普遍超过10万元。多名硕士公费定向培养教师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违约后基本只能去民办学校任教,考编、考公都可能受限。
广东省教育厅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通报名单是为了加强对公费定向生的履约管理。广东一律师事务所孙律师认为,民法典的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主要作用是填补损失,违约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后,凡涉及查档的工作都可能受影响。
协议条款之外,围绕违约金的高低也有不同看法。一种认为现行处理偏轻,警示作用有限,主张提高约束力度,比如注销学历学位证书,或按三倍甚至更高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另一种把重点放在源头,认为定向地区多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域,教师收入不高、晋升空间有限,一部分毕业生难以坚持,仅靠协议里的惩罚条款很难留住人。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