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官网发布2则公示,共1所高校的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7所高校的中医学通过认证。
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高等教育质量互认的主要依据,只有通过专业认证,才能实现教育结果和人才质量的国际互认。
四川方面,成都中医药大学和西南医科大学的中医学专业通过中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6年,即至2029年12月。
全部通过专业认证的高校名单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据此前大连医科大学官网消息,大连医科大学是全国首个接受教育部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试点认证的院校。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大连医科大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认证结论的公示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会同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西医教指委”)对大连医科大学开展了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认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6日起至12月12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或中西医教指委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电话:010-66093194;
电子邮箱:renzheng@moe.edu.cn。
中西医教指委秘书处:
电话:010-53911367;
电子邮箱:zxyjhjzw@126.com。
附件:大连医科大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结论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关于成都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等学校
中医学专业认证结论的公示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会同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对成都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等学校开展了中医学专业认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认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6日起至12月12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或中医教指委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电话:010-66093194;
电子邮箱:renzheng@moe.edu.cn。
中医教指委秘书处:
电话:010-53911953;
电子邮箱:zyxjzw@126.com。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认证结论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