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延边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测试合格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6日至5月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办公室反映,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即取消其资格。我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公示。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延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