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有关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报名点及我办审核确认,现对林炜硕等15名考生通过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补充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对补充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办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署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请积极配合我办进行后续调查。凡经查实资格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至5月19日止,共3天。
联系电话:020-38627813。
传真电话:020-38627826。
附件: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通过资格审核考生补充公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