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立信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终止办学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自即日起终止办学,请你校妥善处理好终止办学后的相关遗留工作。
你校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将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我局,并依法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审计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
广州市立信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终止办学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自即日起终止办学,请你校妥善处理好终止办学后的相关遗留工作。
你校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将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我局,并依法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审计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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