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0奖助学金目录,新生快看

2020-09-07 15:57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办 评论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设有以下学生个人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社会奖助学金等。






国家奖助金

0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是大学生的最高荣誉,申请对象必须是我校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

         在本专业的前10%以内

(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特别突出。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申请对象必须是我校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所有考试科目

         正考成绩合格,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的

         前30%以内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省厅

         认定的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3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可分设2-3档。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省厅

         认定的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奖助金

01

学校综合奖学金



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人民币3000元。(评选比例控制在参选学生总数1%以内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人民币2000元。(评选比例控制在参选学生总数5%以内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人民币1000元。(评选比例控制在参选学生总数10%以内

申请条件


      学校综合奖学金必须在满足以下条件的

基础上,按照学生学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平均

学分绩点排名评选。

(一)学年所有课程均无挂科记录

(二)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生

         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

         一年级所修素质拓展分值≥3分,

         二、三年级所修素质拓展分值≥2分

         (专插本学生素拓分和插入年级学生的

         素拓分要求一致),方具备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学校授权二级学院制定的其他评选条件。


02

特殊荣誉奖学金



特殊荣誉奖学金专用于奖励由学校推荐参评,因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产生积极社会反响,并在全省及以上范围荣获表彰的学生,如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省级奖项奖金5000元,国家级奖项奖金10000元。在全校通报表扬,计入本人档案。


03

应征入伍学生奖励金



为加强我校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激发广大在校生踊跃参军的积极性,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另有国家学费补偿:每年减免8000元,四年3.2万,还有中山市政府补偿金等。

应征入伍奖励金的评选条件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关于鼓励学生应征入伍实施办法》。


04

优秀干部奖学金



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党务干部、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部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参选学生总数3%以内,获奖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

具体评选条件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干部评选办法》、《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05

突出表现奖学金



在思想品德、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突出表现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参选学生总数2%以内,获得突出表现奖的学生每人奖励500元。同时授予证书,在全校通报表扬,记入本人档案。


06

创新创业奖励金



创新创业奖励金的评选条件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07

文体比赛奖励金



文体艺术比赛奖励金的评选条件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文体艺术类比赛奖励办法》。



社会奖学金

我校设有吴桂显教育奖学金、海峡中山教育奖学金等社会奖励项目。社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按提供奖金方的具体评选要求执行。

“吴桂显教育基金”是由著名旅日爱国侨领、中山市荣誉市民吴桂显先生,为了奖励在教学中卓有成效的教师和学业优异的学生,于1993年设立。20多年来,基金共奖励我市6000多名优秀师生。

“海峡中山教育奖学金”为台湾台北市中山联谊会设立,每年捐赠中山市教育基金会1万元作为专项奖学金,旨在资助全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帮助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努力进取、勤奋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其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01

吴桂显教育奖学金



吴桂显教育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一)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三)尊师守纪,团结同学,表现良好。

(四)努力学习,勤奋钻研,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挂科及补考科目

(五)热心公益,助人为乐,社会称赞。


02

海峡中山教育奖学金



海峡中山教育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一)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且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建档认定。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三)学习勤奋、品学兼优,上一学年成绩无挂科及补考科目

(四)热爱集体,乐观诚信,勇于奉献,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实践活动。

      注:评选及费用发放标准最终以国家、省、市及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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