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省政府公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我省高校共获奖133项(含合作项目),占全省63.94%,我省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奖104项,占全省50%,获奖数比上年度增多了7项。
在自然科学奖方面,全省共颁发16项,我省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奖15项。特别是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包揽了全省所有一等奖项目。
在技术发明奖方面,全省仅颁发一等奖1项,由华侨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 在科学技术进步奖方面,我省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奖85项。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分获一等奖共12项。 在科技成果转化奖方面,我省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奖3项。 近年来,我省高校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科技前沿和经济发展需求攻坚克难,加强有组织科研,持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跃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展现新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