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起,济南中考政策发生了巨大变革: 取消推荐生制度,将原推荐生试点整体转型为综合评价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统一管理,特色招生类型逐步退出自主招生 打破职普界限,允许考生既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 扩增志愿数量,艺体特长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3个 统招生志愿扩增至7个;征集志愿扩增至5个 指标生、统招生和职业院校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取消推荐生 开启综合评价招生
原推荐生制度正式取消,原推荐生试点整体转型为综合评价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统一管理。 特色招生类型逐步退出自主招生,不再单独设置。 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共包括三大类:指标生、统一招生、自主招生。其中自主招生又包括综合评价招生、贯通培养招生、艺体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等。 特别提醒: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不再保留特色招生类型,家长选择时需要注意。
志愿数量增加 职普兼报,选择更多元
打破职普界限,允许考生既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 志愿数量全面扩增: 艺体特长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 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3个 统招生志愿:扩增至7个(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可兼报) 征集志愿:扩增至5个 志愿批次顺序优化: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顺序录取,实行先自主招生、后统一招生。 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在第二、第三批次中可混合填报,给考生更多保底和选择空间。
录取规则变化 同分同录成为历史
指标生、统招生和职业院校录取时,均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不再“同分同录”,而是参照高考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以下顺序比较: 语文数学总成绩 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英语单科成绩 物理单科成绩 化学单科成绩 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 这意味着每一分都更加重要,同分情况下语文数学成绩高的考生更有优势。
学籍户籍要求有调整
自2027年起,学籍、户籍分属济南市不同区县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学籍地身份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志愿填报。 外地返济应往届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年级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及因学籍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选择按户籍地身份参加志愿填报的学生,不享有综合评价招生和指标生报名资格。
报考条件速览: 等级要求不同,务必对照
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中考等级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均须达到“合格”。中考分数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公办)或民办学校自定最低要求。 报考指标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中考等级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活动须“合格”;且中考分数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指导线(含)以上。 民办高中: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最低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有艺体特长生报名资格;外地返济应往届毕业生、往届生等不享有综合评价招生和指标生资格。 “3+4”等本科只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按提前录取志愿填报,达到录取条件后优先于其他志愿录取。
志愿填报批次规则详解
第一批次:可填报 1个提前录取志愿(“3+4”等本科)+ 2个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志愿 + 3个指标生志愿。依次按照提前录取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指标生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批次:可填报普通高中和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特色招生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共7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之间可兼报,依次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注意:取得特色招生测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须将特色招生测试合格的学校填报为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学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色招生资格。 第三批次: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或职业学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共5个平行志愿,可兼报,依次录取。 每批次志愿填报时,在规定时间内每位考生有两次志愿修改机会;截止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可组织一次线下志愿征集。
志愿填报批次规则详解
第一批次:可填报 1个提前录取志愿(“3+4”等本科)+ 2个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志愿 + 3个指标生志愿。依次按照提前录取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指标生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批次:可填报普通高中和其他职业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特色招生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共7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之间可兼报,依次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注意:取得特色招生测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须将特色招生测试合格的学校填报为平行志愿中的第一志愿学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色招生资格。 第三批次: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或职业学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共5个平行志愿,可兼报,依次录取。 每批次志愿填报时,在规定时间内每位考生有两次志愿修改机会;截止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可组织一次线下志愿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