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评奖办对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初审已完成,现对我省推荐200项成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教育厅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1)对申报成果未获推荐的异议。
(2)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9319。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第二轮公示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