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考核,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以下考生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入选考生名单已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认定资格正式生效。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反馈,可以通过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接受反馈邮箱:jwss@bjtu.edu.cn,传真:01051688421,通信地址:北京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100044)。公示期为6月21日-27日。
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 (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看考核结果。
说明:
1、A类优惠的优惠分值为20分,适用于上海和浙江之外考生,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当年招生政策划定。
2、B类优惠仅适用于上海和浙江考生,优惠标准采用当地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的方式, 一定分值设置为15分。
3、获得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及认定专业,认定专业无先后顺序,考生可自愿选择认定专业报考。
4、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决定是否录取。
5、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区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