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2014年我区启动实施了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2”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工作,俗称“职业本科”。
办学形式
学生前3年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后2年在普通本科院校学习,由高职和本科院校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课程,形成衔接贯通的专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毕业证书
学生的学籍管理由学籍所在院校负责。学生完成前3年的学习,由高职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全部的学习,由合作的本科院校颁发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温馨提示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高职高专批中,职业本科招生计划学校代号均以“L”开头,被“职业本科”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