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省2027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调整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琼教体〔2026〕13号)相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7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7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细则
一、考试对象
凡参加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科目考试。
二、考试项目和分值设置
(一)2027年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均为现场考核项目,总分值60分。
中考体育科目考试的一类项目包括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共三项,考生从三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分值30分。二类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1分钟跳绳和50米游泳共八项,考生从八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分值30分。一、二类项目不可选择同类考试项目,例如不可同时都选择游泳或跳绳。项目及分值设置见下表。
表1:2027年体育科目考试项目与分值
(二)2029年起:体育科目考试实行现场考核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其中现场考核50分,过程性考核10分,总分值60分。过程性考核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从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过程性考核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印发。
三、考试项目报名方式
考生在中考报名时通过海南省中招管理系统选择体育一类、二类项目并提交。学校在考生提交选择后下载并打印《2027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确认单》(确认单样式由中招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和监护人签字后交回学校妥善保管。
考生需要更改一类项目的,应于2026年12月10日前按程序向学校申请;需要更改二类项目的,应于2027年3月10日前按程序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市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并再次打印确认单,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留存备查。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7年3月20日前完成一类项目中的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考试;2027年4月25日前完成一类项目中的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和二类项目考试。具体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确定后提前向考生公布。
五、考试项目规则
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及标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调整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琼教体〔2026〕13号)相关要求以及《2027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附件1)执行。
六、计分办法
(一)一类项目得分和二类项目得分相加为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最终得分。最终得分计入学生个人中考总分。
(二)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按等级划分:A等48—60分;B等42—47分;C等36—41分;D等0—35分。
七、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免考对象:残疾和伤、病考生。
2.免考程序:考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和家长签名),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考生需提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避免高强度运动的诊断证明。书面申请经学校初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市县中招办核准。有关佐证材料装入考生中考档案袋备查。
3.成绩计算:
(1)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的考生准予免考后,体育成绩按满分(60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2)其他类型的残疾考生和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准予免考后,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36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二)缓考
1.缓考对象:
(1)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生理期)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
2.缓考程序:缓考对象中第一类的考生,未到考场的,由考生申请并经学校初审(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市县中招办同意后准予缓考;已到考场尚未检录的考生和第二类考生,经在场医生核准,主考会同其他考务人员同意后报市县中招办备案,准予缓考。
3.缓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一类或二类项目结束后一周进行相应项目缓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县中招办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1)对正常参加缓考的考生,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则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
(2)对缓考时仍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如考生此前未参加任何项目考试,且符合免考伤、病条件,可按免考程序和成绩计算方法处理,如不符合免考条件,则其体育成绩按零分计算;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且有成绩,则按其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办理,符合免考伤、病条件的,履行免考程序后,未考项目最高可按该项目满分的60%(18分)予以折算,实际给分按与已考项目得分合计不超过36分的方法确定。不符合免考条件的,未考项目计为零分。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符合免考条件的残疾和伤、病考生未在项目测试之前申请缓考或免考,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项目。
5.其他规定:无故缺席或已参加考试但无故中途退场的考生不再给予考试机会。申请缓考的考生不允许更改考试项目。考生在进入现场测试场地并检录后,如在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可以当场申请缓考,否则不得申请缓考。
八、组织管理
(一)海南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成立)统筹指导我省中考体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省中招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督促落实。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本市县中考体育考试议事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工作,并明确考务、督考、保密和数据存取、器材保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摄像、后勤、成绩复核、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及各自职责。具体负责项目测试的工作人员须选派思想素质高、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熟悉体育工作的同志担任,上岗前应组织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端正考风,严肃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二)各市县负责一类项目中的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考试测试。省考试局负责遴选第三方服务公司协助各市县进行其他项目测试。
(三)各市县应根据本地考生人数分布情况,以就近方便、易于管理、保证质量为原则,集中设置一个或多个具备封闭条件的考场,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目考试要求。
(四)各市县要编制“中考体育科目考试秩序册”并提前分发到各有关学校。中考体育考试使用全省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号,考生须持中考体育考试准考证并经现场身份验证后参加考试。
(五)所有考试项目均须采用电子测试设备进行考试。各市县在考前要对考试电子测试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正常使用。在考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而需要人工记录确定考生成绩的,须填写《2027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人工确认成绩表》(附件4)并报送至省中招办备案。
(六)考试结束后各市县要及时将考生成绩从电子测试设备服务器中导出,并组织学校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同时将考试测试设备服务器存放于保密室,并指派专人保管,不得改动服务器中的原始记录数据。对考生一类项目的中长跑终点冲刺过程、其他体育考试项目全过程要全程现场录像,录像资料应至少留存一年以备查。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考生的考试成绩,省中招办将对考生的体育考试原始数据进行复核、抽查。
(七)考试期间,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将组织巡考员到各市县对考试予以监督、指导。各市县要组织人员对每项考试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巡查、监督。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各校带队教师及考生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考场或以任何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严禁出现考务人员或带队教师领跑、陪跑、跟跑等不利于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
(八)各市县教育部门在考试前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和卫健部门,组织人员认真检查场地、器材,指导学校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等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考试时考场内必须设立医疗救护站,以应对突发事件。
(九)各有关学校要落实学生考前体检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和考试。要高度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对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辆要确保检测合格、性能良好,车况符合安全乘坐要求,严禁超载、超速。对外租用的车辆要确保车辆运营资质等符合规定,并签署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意识强,驾驶信誉度高。考生集中饮食点要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九、违规处理
(一)考试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申请免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该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并将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生故意操作测试设备感应器使其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的,取消该考生该项考试资格;当场发现有替考者,一律清退出场,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发现存在替考并查实的,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考试成绩,并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当年录取资格;开学后发现存在替考并查实的,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的入学资格。
十、经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一批教育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080号)规定,中考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中考体育考试报考费。
省考试局在考试期间设立体育中考投诉举报电话:13098999762(工作时间受理)。
附件:1.2027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
2.2027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评分标准
3.2027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考场人员配备要求
4.2027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人工确认成绩表
5.2027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