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要求,现将我省动态调整省级统筹拟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7日至5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6110230,联系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810室,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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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级统筹拟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