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高等教育质量互认的主要依据,只有通过专业认证,才能实现教育结果和人才质量的国际互认。
12月26日,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官网发布一则公示(原文附后),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校的中药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认证,具体名单如下:
关于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中药学专业认证结论的公示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会同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药教指委”)对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开展了中药学专业认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认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2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或中药教指委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电话:010-66093194;电子邮箱:renzheng@moe.edu.cn。
中药教指委秘书处:
电话:0451-82193445;电子邮箱:zhongyaojzw_msc@163.com。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等5所高等学校中药学专业认证结论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代章)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来源: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