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为持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主要事项
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科目笔试安排,由“每次考试覆盖所有考试科目”调整为“每年安排的考试覆盖所有考试科目”。
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科目笔试,每个学期末组织一次,夏季安排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4科考试,冬季安排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5科考试。不合格科目提供1次补考机会,考生可报考下一次同科目合格性考试。
二、实施时间和对象
此次调整从2025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
三、实施要求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实施,强化监督指导,确保调整政策精准落地。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保障考务经费、标准化考点建设、师资培训等资源,督促普通高中学校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结合年度考试周期优化教学进度。
3.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完善考籍管理和成绩认定机制,规范命题、组考、阅卷、评分等关键环节流程,为考试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4.各地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调整后的考试顺利推进。
山西省教育厅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