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同学:
经管法三院学生搬迁至丽湖校区后,粤海、沧海校区学生宿位相对充足,部分老旧楼斋须交还学校修缮,因此粤海、沧海校区部分学生宿舍需进行调整。经过前期充分协商,特制定2021年粤海、沧海校区学生住宿调整方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宿调配原则
1.按“同性别、同类别、同年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宿位规划和调整。
2.根据“现住老旧宿舍楼需要整体修缮”、“本硕博培养类别及学生性别合理匹配”的实际需要,进行必要调整。
3.搬迁学生住宿环境相对改善。
4.该搬迁必搬迁,能不搬则不搬,动迁人数最少化。
5.相对集中整合或自行申请调宿,以不新增零散空床位为原则。
二、住宿调整方案
1.为整体修缮旧宿舍楼,住宿在桃李斋、银桦斋、红榴斋、山茶斋、海桐斋、米兰斋、丹枫轩、木犀轩、苏铁轩、石楠轩、云鹏楼、云鹤楼等12栋宿舍楼的全体学生,须整体搬迁。
2.为解决博士研究生扩招及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学生床位不足的问题,住宿在杜衡阁、云杉轩、紫藤轩、辛夷阁等4栋宿舍楼的硕士研究生,须整体搬迁。上述4栋楼调整为博士研究生宿舍楼(含联合培养及合作办学学生)。
3.为解决硕士研究生床位不足及平衡研究生男女床位比例问题,住宿在乔木阁、乔林阁、雨鹃斋等3栋宿舍楼的全体学生,须整体搬迁,上述3栋楼调整为硕士研究生男生楼;住宿在芸香阁的全体本科生,须整体搬迁,芸香阁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女生楼;住宿在蓬莱客舍的男生,须整体搬迁,蓬莱客舍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女生楼。
4.涉及搬迁学生拟迁入的宿舍,已由学生部提供房源、各学院(部)根据学生合理诉求和意愿进行分配。
三、搬迁时间安排
1.9月2日及以前,所有须搬迁的本科生完成搬迁。
2.9月3日及以前,所有须搬迁的硕士研究生完成搬迁。
3.9月4日及以前,所有须搬迁的联合培养学生和合作办学学生完成搬迁。
4.上述涉及搬迁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退缴原宿舍钥匙,领取退宿验收单,凭退宿验收单领取新宿舍钥匙,搬入指定宿舍,无需到事务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5.住宿在石楠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于8月30日前往学生事务服务中心8号窗办理调宿手续并搬迁。
6.自8月30日起,如待搬入宿舍具备搬入条件,可在上述指定时间前搬入。
7.住宿在乔木阁、乔林阁和雨鹃斋的学生,务必于9月2日及以前搬迁完毕;拟迁入上述三栋楼的学生,务必于9月2日后再进行搬迁。
四、住宿调整工作分工及有关要求
1.全体学生宿位调整搬迁工作,由学生部统筹,相关学院(部)具体落实,后勤保障部支持配合。
2.学生部于8月30日前向相关学院(部)、后勤保障部反馈搬迁名单,由相关学院(部)通知学生搬迁。
3.学生部及各学院(部)应督促本科生于9月2日及以前完成宿舍搬迁工作,督促研究生于9月3—4日及以前完成宿舍搬迁工作。
4.后勤保障部应在学生完成搬迁后,及时对宿舍进行清洁、维修及清点设施,以保证2021级新生入住。
五、注意事项
1.搬迁学生凭退宿验收单及校园卡到调入楼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为保障粤海、沧海校区后续新生入住,请同学们务必打扫退宿宿舍,所有杂物搬离宿舍,垃圾自觉分类投放,不可堆放在门口、楼道。如宿舍环境不达标,将无法办结退宿。请关注丽湖搬迁退宿标准。
2.如搬迁学生身处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紧急情况暂缓返校,须委托同学搬运行李或联系学院辅导员安排同学搬运行李。
3.学校拟于8月30日—9月4日提供小推车借用服务,于9月2日—9月3日提供荔园小巴专线服务,相关安排请待后续通知。鼓励同学们在搬迁过程中互帮互助。
4.请同学们积极配合,在指定日期完成调整,以保障后续同学入住。如出现不及时退宿、未打扫完卫生强行退宿、不配合住宿调整、干扰住宿管理秩序等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请同学们在行李搬运、乘车等过程中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将组织义工提供志愿服务,如捡到其他同学遗失物品,请交给附近宿舍楼宿管员或义工。
学生部
后勤保障部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