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经省教育厅研究,现将有关高校设置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均可向省教育厅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898-65250205;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教育厅改革与发展规划处。
附件:申报事项基本情况
附件
申报事项基本情况
拟设置学校名称 | 办学层次 | 建校基础 | 办学性质 |
海南万宁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专科 | 新建 | 民办营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