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历史、物理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问题二:我注意到,在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中,有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就是健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能否介绍一下这一制度的有关情况?比如说,为什么会实施这一评价、如何评价、评价之后有什么用,等等。谢谢!
答:这个问题提得很专业。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总体安排,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你刚才所提的问题,其实就是三个关键词,“为什么” “怎么评”“怎么用”。
为什么,就是为什么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简单来说,就是“三个促进”。有利于促进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这也是教育部关于高考改革精神的内容要求。
怎么评?就是综合素质评价的步骤。简单来说,就是“五个步骤”。即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形成档案。我们严格规范评价程序的五个环节,使他们前后连贯、环环相扣,目的在于规范评价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怎么用,就是高中学校和高校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问题。在材料使用方面,实行分类使用原则。一是用于学生教育时,由高中学校进行,督促高中教师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指导学生进行人生规划,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二是用于高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进行。高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学生材料做出客观评价,真正发挥材料在招生录取中的重要参考作用。
问题三:什么是“院校专业组”的志愿组合方式,有何优势?
答:院校专业组就是将一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若干个专业合成一个组,每个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投档录取。
以A大学为例,有20个招生专业,现行高考只有1个院校代码,只是文、理科分开。按新高考方案A大学首先是按照历史和物理分开,假如要求选考历史的有8个专业,选考物理的有12个专业,分开之后,再根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考科目要求来组合,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为1个组。如8个历史专业中有3个专业要求选考科目为历史+思想政治,另外5个专业要求选考科目为历史+地理,那么8个选考历史的专业就有2个院校专业组,以此类推,假如12个选考物理的专业分成3个院校专业组,那么A大学20个招生专业就一共分成5个院校专业组,就是等于A大学是有5个院校志愿单位,提供5个院校代码供考生选择填报。录取时,A大学就有5个投档分数线。
实行“院校专业组”,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先从专业角度选择高校并填报志愿。与现在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相比,主要优势是扩大学生选择权,提高志愿满意度和满足率。
问题四:根据我省的改革方案,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科都是选考科目,想请问一下,为什么历史或物理按卷面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这个问题是大家非常关注的,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以后,“3+1+2”的模式,考生将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高校招生选科要求以及中学办学的具体条件和特色,在历史、物理这两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参加考试,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这4门再选学科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也就是“3+1+2”的“1”和“2”。
《实施方案》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因此,选择历史(或物理)的考生将使用同一历史(或物理)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因此,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可以使用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而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由于考生选择了不同的科目,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卷面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卷面原始分按照转换方法换算为等级转换分(转换后考生在该选考科目中成绩排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卷面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问题五:考生如何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答:科学合理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一是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二是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在江西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组在历史、物理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在历史、物理2门中要求为“物理”,另外 2门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在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只要选考物理,其他 2 门任选都可报考该专业。
三是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