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按教育部及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对浙江省2021年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联合审核,现对具备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9日—6月1日
举报电话:0571-8890660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公示结束后,相关高校将按本校规定条件对考生作进一步审核选拔,确定具备本校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附件:浙江省2021年符合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考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