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和《江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在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基础上,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审核工作已结束,请考生自行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将获得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8年5月28日-6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监察处或招生就业处反映。监察处联系电话:0510-85913557,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10-85915666。
附件:江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