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首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2023-07-25 22:57 教育部 评论

 

国优计划首批试点安排

 

一、目标任务

“国优计划”首批试点支持30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任务,从2023年起,每年每校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型学生培养

二、院校名单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北京大学

16

武汉大学

2

清华大学

17

华中科技大学

3

北京师范大学

18

华中师范大学

4

天津大学

19

中南大学

5

大连理工大学

20

中山大学

6

吉林大学

21

重庆大学

7

东北师范大学

22

西南大学

8

复旦大学

23

西安交通大学

9

上海交通大学

24

陕西师范大学

10

同济大学

25

兰州大学

11

华东师范大学

2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2

南京大学

27

北京理工大学

13

东南大学

28

中国科学院大学

14

浙江大学

29

苏州大学

15

厦门大学

3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三、推进要求

请首批试点高校认真研究、加快推进“国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于2023810日前将学校“国优计划”实施工作方案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经教育部审核同意,于20239月启动推免选拔和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工作,并开展首批“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

    联系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王梦恒、张春柳,电话:010-6609795366092049,电子邮箱:fzc@moe.edu.cn

 

相关链接:首批国优计划来了!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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